2011年10月10日 星期一

你看見我了嗎?“話”政策邊緣人(四)‧那刺眼的紅,是我們的無助與無奈

 2011-06-04 19:31

  • 內政部長特別事務官拿督盧永平說,每一封申請拒絕信都有依據寫上相關原因的條例,只是沒有多加解釋條例內容而已。他指出,我國內政部主要管理國家安全,也許過去優先處理其他項目,進而忽略了公民權這部分,這只是執行上的問題。(圖:星洲日報)
每當他們拿身份證去複印,或者在任何機構因處理事情而出示身份證時,別人總是會對他們多望一眼。
身份證那刺眼的紅色,數十年來都提醒他們:他們不完完全全屬於這個國家。
他們在找工作、申請事務、出國等等,都常面對很多限制。
儘管他們出生於這塊土地,或者在這裡已落地生根多年,但是卻不能在全國大選時投票,履行一名公民所享有的權利。
年輕一輩對爺爺奶奶這特殊的身份證無不感到好奇。他們究竟為何不能成為一個真正的馬來西亞人?
拿不到公民權個中有很多原因,但是他們之中也有很多人提出了無數的申請,卻屢試屢不成功。
近年來,政府終於“大發慈悲”,給爺爺奶奶的馬來西亞公民權申請“輕易”過關,不過,全國還有多少人仍然沒有公民權?目前沒有數字佐證。
或許真的要等到這些爺爺奶奶都不在了,那麼他們的公民權課題就會自然而然地劃上句號……

〔紅登記持有者.政策關懷篇〕
1957年8月31日,馬來亞半島獲得獨立,有意成為公民的可以提出申請。
1963年9月16日,馬來西亞成立,有意成為公民的沙砂人士也可以提出申請。
“國家獨立日前”和“馬來西亞日”為是否需要申請公民權的分水岭。聯邦憲法第16條文闡明,獨立前出生者有權登記為公民,而獨立後出生者自動成為公民。第19條文也讓獨立後在聯邦土地居住了不少過10年,也可以申請成為公民。
不過,有的人不申請,可能一心還掛念祖國,希望有一天可以回去。有的人,住在偏遠地區,不知道有報生這件事,更加不知道要申請公民權,不瞭解公民權的重要性。
●公民申請太艱難,干脆以“紅登記”過一生
當後來他們欲申請公民權時,卻變成比登天還難的工程。
有的妻子、孩子、孫子都是大馬公民,但是自己卻不是。
也有的,既然那麼難申請,干脆放棄公民權,大喊“我不要投票”,打算以紅色身份證過完這一生。
公民權課題沉寂了好久,這兩三年來,突然被各媒體大幅度報導,阿公阿婆抱內政部長感動落淚的新聞,因為他們終於獲得了渴望已久的藍色身份證。
政府開設申請公民權柜台,讓人方便提出申請。看到政府的積極,大家樂見其成。不過,為甚麼過去卻會那麼難,成功率也很低呢?為甚麼要公公婆婆用馬來文死背難記的常識問題?為甚麼要難為已住在這個國土很多年的人士呢?原來,這一切主因是歷史、憲法和執行力的問題。
內政部長特別事務官盧永平拿出了不太厚卻涵蓋了為甚麼你我是大馬公民的《聯邦憲法》:“聯邦憲法的條文,從第14到31條文都清楚寫明誰可以申請大馬公民權。一直以來都很多人申請公民權,但過去很多都不成功。但現在政策有變,得到公民權不再是不可思議的事。”
申請不成功的人,來自各族群,他們可能對這方面認知不足,所以不知如何解決問題。他們有的因當年在國家獨立時沒有及時提出申請,錯過了很多機會。有的人因為一句國語都不會講,或者過去有犯罪記錄等等,而申請不獲批准。
●政府已簡化申請程序
坊間有很多疑問,例如:為甚麼不成功不給原因?為甚麼申請要那麼久?為甚麼別人成功,我卻得不到?
“每一封拒絕信都有依據寫上相關原因的條例,只是沒有多加解釋條例內容。內政部主要管理國家安全,或許過去優先處理其他項目,而忽略了公民權這部份,這是執行上的問題。
“至於一定要使用國語面試,則是憲法所規定,要成為公民都要對國語有基本的認識。這不只是大馬僅有的條件,就跟移民到美國、澳洲也要會講英語一樣。”盧永平解釋。
過往不成功的申請大部份都被國語所考倒,因為被問到最高元首的名字、國旗有多少條線條,許多樂齡人士根本答不上來。
賦予公民權是國家的權利,因此必須經過面試。現在政策有所改變,內政部簡化了公民權申請程序,包括申請過程中的面試、評估和結果,一年內可解決。至於國語的掌握能力,只要能基本溝通,就算是巴剎式國語都可以接受。
盧永平鼓勵不成功的申請者別灰心,可以在經過一段冷卻期後再重新申請,而還沒申請公民權的人士,也應積極地去申請。
聯邦憲法第三篇──公民權
第一章:公民權之取得
●第14條:因法律之施行成為公民
(1)在本篇約束下,下列人士因法律之施行成為公民,即:
(a)在“馬來西亞日”以前出生而依據“第二附錄”第一部規定已是聯合邦公民的人士;及
(b)在“馬來西亞日”或以後出生而具有“第二附錄”第二部確定的任何資格的人士。

●第16條:登記成為公民(“獨立日”前在聯合邦出生的人士)
在第18條(編按:第18條為“有關登記之一般性規定”)約束下,任何18歲以上、在“獨立日”前在聯合邦出生的人士,有權向聯邦政府申請登記成為公民,如果他能滿足聯邦政府下列各項:
(a)在提出申請前7年中,總共在聯合邦居住不少過5年;
(b)有意永久居住在聯合邦;
(c)品行良好;及
(d)對馬來語有基本之認識。

●第16A條:登記成為公民(在“馬來西亞日”居住在沙巴州及砂拉越州的人士)
在第18條約束下,任何年齡18歲以上、在“馬來西亞日”已經常居住在沙巴州或砂拉越州的人士,有權在1971年9月前向聯邦政府提出申請後,登記成為公民,如果他能滿足聯邦政府下列各項:
(a)在“馬來西亞日”前曾居住在組成上各州之地區,以及在“馬來西亞日”後曾居住在聯合邦──申請日期以前共10年,包括緊接申請日期前的12個月;
(b)有意在聯合邦永久居住;
(c)品行良好;及
(d)對馬來語或英語有足夠之認識。若申請人是居住在砂拉越州則對馬來語、英語或其他在砂拉越通用之土語有足夠之認識;惟在1965年9月前提出申請而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已滿45歲者例外。

*獨立日:1957年8月31日;馬來西亞日:1963年9月16日
省思空間
2009年內政部高調宣佈,提早2個月達到關鍵表現指標(KPI),總共處理了3萬3000宗自1999年至2006年的公民權申請,處理了1萬7000宗自1997年至2006年的永久居留權申請,以及9萬4000宗出生紙延遲申請個案。
雖然任何國家的公民權都很難申請,但對於大馬這五十多年來,因各種理由,讓這些已經來到古稀階段的公公婆婆仍在等待公民權的申請批准,無疑是久了些……
(中輟生.政策關懷篇)
學習跟不上進度,我們被放棄了……
裝得滿滿的一籮橙,在搬運過程中滾了幾個下來,但水果工人卻懶得再拾起,橙就這樣被遺棄在地上。學校裡的後進生就像那些被遺棄的橙一樣,在課堂上長時間對自己學也學不會的科目沒有任何感覺。有些無聊至極的學生在班上搗蛋,甚至不想讀了,而走向輟學之路。
最近中學預備班課題被掀起,有建議廢除預備班,成績很差的學生在小六階段留級一年才上中學,但是另一邊廂也有人反對,認為應該加強預備班,指小學已經面對師資不足的問題,而不是把責任歸咎小學。
這些學生就這樣被中學和小學互相推攘,可見大馬教育界對跟不上進度的學生是如此的殘忍!
各種調查證明大馬的識字率高、升學率高,但是跟不上學習進度的學生呢?我們問老師,看不懂小學程度文字的中學生是否很多?
“很多,真的很多。”一名國中輔導老師陳老師說。“其實,儘管他們上了中學,當看到他們的學業水平,就可以知道他們從小學那個階段開始跟不上。例如,有學生連很簡單的國語讀音都讀不出來,表示他停留在小學二、三年級。他們一旦學習落後很嚴重,就會在班上無所事事,有的惹事生非,用這些管道來肯定自己。”陳老師不怪這些學生,因為是教育政策遺棄了他們。
為甚麼沒有在小學階段挽救他們?這是陳老師的疑問。中學根本不可能回到學習的最基礎!
●該被廢除的是UPSR,而非PMR?
一些中學本欲在課外替這些後進生惡補,每個老師“領養”一兩個孩子,但是學生不熟悉老師,上課不正式,學生也常缺席,這種方式成效不大。在小學則不同,老師與學生的關係密切,比較瞭解學生的個性和根基。
其實,教育制度確實具備針對後進生的政策,但卻沒有被充份利用,執行無力。小學雖有輔導班,學生到了時間還是要面對考試,還沒準備好的小六生仍舊要硬頭皮考UPSR。
每年UPSR的及格率有60%左右,這表示有30%至40%的學生不及格,這是相當驚人的數字。教育部去年宣佈廢除中三的PMR考試,保留UPSR的政策,陳老師很不同意。
“我認為廢除的應該是UPSR,老師拋開教學綱要的枷鎖,讓學生依據他們的程度慢慢學習,直到讀完6年級為止,然後到職業學校升學。學生就算不繼續念中學,至少已經有小學程度,小學的讀寫算程度已經是很不錯了,不會造成落馬的情況。但是,老師都很難放下這個觀念。”
大馬的教育沒有留級政策,而是以學齡為升學導向。在這種制度之下,如何做到陳老師所說的因材施教呢?
“要改變政策是很難做到,但是老師可以私下變通,依然遵守教育部要求,在教案上跟課程綱要寫,然後在課堂上教學生其他技能,如給他們聽寫、造句,與其強迫他們上正課,每科不及格,他們自己也很痛苦,不如教他們能力上可以應付的事,這才能達到學習的目標。”
●技術學校,有多少人學有所成?
談到技術學校,教育部花了大筆資金去建設技術學校,但是有多少人學有所成?陳老師瞭解這實況,技術學校很少,一般都建在市區,對鄉區的學生來說很遠,而且學額也不多。
技術學校的錄取條件還包括國語及格,這更是學術不強的學生一大絆腳石。現在於大排檔任廚師的林振冬,對於自己馬來文和英文差也毫無辦法。
“我小學4年級開始,成績就往下滑,跟不上進度,我的PMR國文和英文,其他科目如歷史,也因為國語是媒介語而不及格,因此我很早就因為成績不好,一邊讀書,一邊工作,準備考不上就輟學了。”
他自認記憶力不好,不喜歡念學術性科目,反而對一些動手去做的科目如生活技能科有興趣。
學校老師有建議林振冬報讀技術中學,但是他說:“我的馬來文都不行,如何去讀呢?”他後來在外面報讀中餐烹飪文憑課程,也學得一身好手藝,自力更生。
大馬目前的教育政策,距離因材施教的理想還很遠。雖然成績優異的學生為獎學金擠破頭,但對於獎學金落選的申請者,也有很多機構願意幫助他們,可是後進生從小就被打入冷宮,放任他們靠自己完成要走的路。
(星洲日報/副刊‧文:關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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